时间:2024-07-18 17:26:31 | 学思网
2022年泉州轻工职业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为了确保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 福建 省教育厅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232
学校地址:泉州市晋江博览大道(邮编362200)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省属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位于海上丝绸之路起点、中国品牌之都——泉州晋江市,是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改革开放40周年高校创新发展案例校、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与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级教学资源库主持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首批1+X 证书 制度试点院校等。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思网
招生专业有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室内设计、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空中乘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中小企业 创业 与经营、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与服饰设计、动漫制作技术、广告 艺术 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计算机 应用技术、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西式烹饪工艺、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体育 运营与管理等专业。面向普通高中生类和特殊群体类、面向中职生类招生类别、具体招生计划数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学校成立高职分类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负责制订工作计划、讨论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设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对高职分类考试工作的监督和考生投诉、申诉及处理。
2.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高职分类考试的日常工作。
3.录取规则:
(1)我校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面向普通高中生类、中职学校类、特殊群体类考生招生,均实行专业 志愿 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
(2)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录取。
(3)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特殊群体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4)2022届中职学校类考生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
(5)学校按照闽教学〔2022〕2号文件的录取照顾政策执行。
五、 收费标准 和退费办法
1. 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广告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建筑室内设计、食品质量与安全、空中乘务、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为11600元/年。
2. 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现代物流管理、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与服饰设计、动漫制作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西式烹饪工艺、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体育运营与管理为10600元/年。
3.退费办法:根据《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费〔2013〕4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颁发学历证 书 的学校名称:泉州轻工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 毕业 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在 学费 、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 高考 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2022年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2年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面向普通高中 毕业 考生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泉州海洋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4231
第五条 学院地址: 福建 省泉州石狮市石狮大道海洋生物科技园区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邮编362700)
第六条 类型层次:普通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学制三年。
第七条 毕业 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 学习 年限内完成所学专业要求的全部内容,德智体美劳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 书 。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院高职分类招考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以及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院招生监察小组,负责检查招生纪律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 学院招生处,作为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处理招生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 2022年学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考生也可以登录泉州海洋职业学院网站查询。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1)我院2022年高职分类招考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的录取规则。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考通用技术实践操作和综合素质评价中的“社会实践”情况(体现学生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择优录取,参考部分往届普高 毕业生 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各占150分(按学考卷面分值100分的1:1.5比例转换后再四舍五入取整),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每门各占100分。
录取时,考生可享受当年普通 高考 录取照顾政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同分的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
(2)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考核,按照《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海船船员体检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凡报考我院国防后备班试点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考生录取后,自愿加入国防后备班考生需进行二次选拔,条件符合者可申请加入国防后备班,具体选拔要求如下:
(1)性别和身高条件:男生身高160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
(2)截止2022年12月31日,年满17周岁且不超过20周岁,未婚;
(3)政治条件:考生需要提供政治表现材料,并达到政治考核标准;
(4)身体条件:考生需要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项目要求,在 二级 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并达标。
第十五条 我院高职分类招考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学院各专业 学费 均按物价局审批后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为1400元/生/学年。
第十七条 学院对学生学费的管理、对已收取费用报到后又退学的退费办法均严格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七章 资助体系
第十八条 学院根据国家规定推荐优秀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和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生)。学院设立多个社会/企业奖学金,根据各资助单位/企业要求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评定国家助学金,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分别给予4500元/年或2800元/年的经济补助。学院还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部分生活费用问题。对于符合学院学费减免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将根据规定酌情减免部分学费。学院鼓励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通过生源地贴息贷款的方式解决就学期间的费用问题学校按上级规定还设有家庭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以保障每一位学生顺利入学。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泉州海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泉州石狮市石狮大道海洋生物科技园区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邮编:362700
招生咨询热线:0595-83858888 咨询QQ:813486821
招生监督电话:0595-83091127 传真:0595-88909202
网址:www.qzoiedu.com 电子邮箱:zhaoshengban@qztmi.cn
公众微信: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招生处
2022年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 面向中职生毕业考生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泉州海洋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中职生毕业考生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4231
第五条 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石狮市石狮大道海洋生物科技园区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邮编362700)
第六条 类型层次:普通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学制三年。
第七条 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所学专业要求的全部内容,德智体美劳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院高职分类招考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以及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院招生监察小组,负责检查招生纪律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 学院招生处,作为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处理招生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 2022年学校面向中职毕业考生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考生也可以登录泉州海洋职业学院网站查询。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1)我院2022年高职分类招考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
(2)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由招生院校联合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 ,所有报考面向中职生考试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者方可参加录取。
录取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2022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技工学校考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
按投档分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投档比例为专业招生计划缺额的1:1,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0分,专业基础知识250分,职业技能测试200分。
(3)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考核,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海船船员体检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凡报考我院国防后备班试点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考生录取后,自愿加入国防后备班考生需进行二次选拔,条件符合者可申请加入国防后备班,具体选拔要求如下:
(1)性别和身高条件:男生身高160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
(2)截止2022年12月31日,年满17周岁且不超过20周岁,未婚;
(3)政治条件:考生需要提供政治表现材料,并达到政治考核标准;
(4)身体条件:考生需要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项目要求,在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并达标。
第十五条 我院高职分类招考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学院各专业学费均按物价局审批后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为1400元/生/学年。
第十七条 学院对学生学费的管理、对已收取费用报到后又退学的退费办法均严格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七章 资助体系
第十八条 学院根据国家规定推荐优秀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院设立多个社会/企业奖学金,根据各资助单位/企业要求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评定国家助学金,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分别给予4500元/年或2800元/年的经济补助。学院还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部分生活费用问题。对于符合学院学费减免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将根据规定酌情减免部分学费。学院鼓励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通过生源地贴息贷款的方式解决就学期间的费用问题学校按上级规定还设有家庭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以保障每一位学生顺利入学。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泉州海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泉州石狮市石狮大道海洋生物科技园区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邮编:362700
招生咨询热线:0595-83858888 咨询QQ:813486821
招生监督电话:0595-83091127 传真:0595-88909202
网址:www.qzoiedu.com 电子邮箱:zhaoshengban@qztmi.cn
公众微信: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招生处
2022年泉州医学高等 专科学校 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为确保我校 2022 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推进招生工作依法管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福建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在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
层 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情况简介: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在8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凝炼了“精诚惠世”的校训精神,确立了“志诚业精、尚德崇医、技以载道、济世惠民”的办学理念,为社会培养、输送了6万多名大、中专实用型各类专业卫生技术人才。
学校教学、实训、生活、 体育 等配套设施齐全。全日制高职在校生9500余人,现有专业20个,覆盖医学及 医药 相关专业。
第三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四条
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按专业 志愿 平行投档录取模式。
第六条
凡报考我校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普通高中类考生招生专业的考生,其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应达到省定的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且应参加由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七条
凡报考我校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中职学校类考生招生专业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应达到省定的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应按类别参加由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第八条
录取时,学校将按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
第九条
招收男女比例:所有专业男女兼招,比例不限。
第十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于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款中所列疾病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医学影像技术、中医养生保健、护理、助产、老年保健与管理、药学、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质量与安全、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预防医学、健康管理等专业不予录取。
新生 报到后学校将组织身体复查,如果发现身体状况与考生 高考 体检不符、隐瞒身体疾患者,按《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不能录取,学校将作退学处理。
第五章 学历 证书 的颁发
第十一条
高职分类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在 学费 、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 毕业 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 书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章 学费标准
第十二条
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精神,学校食品药品与粮食类专业(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药品生产技术专业、药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医药卫生类专业的学费标准为6600元/生/学年,以上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及教材费等。学生退费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 理工 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5] 435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 监督与保证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基本保障是招生系统内部的廉洁自律,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执行教育部提出的“十公开”和“六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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