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4 06:31:50 | 学思网
2022年 福建 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 高考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章程制订及核定 工作 的通知》(闽教学〔2022〕3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二条 学校全称: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630;
第三条 办学性质:福建省教育厅直属高职院校;
招生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办学地点:
院部:福州福清市镜洋镇红星村龟山116号;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我院现设现代农业工程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园艺园林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通信学院、相思岭乡村旅游学院、互联网金融学院等共8个 二级 学院。
第七条 2022年秋季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按各省市高招办公布为准; 学费 按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执行)。
第八条 2022年 新生 住宿费标准为550、650、970、1200元/学年(按 宿舍条件 而异,根据榕价费〔2000〕70号、榕价费〔2006〕23号、榕价费〔2007〕34号和闽价费〔2007〕75号、退费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教材代办费按学年预收按学年结算,多还少补。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 以院长为负责人的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学院纪律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按学校纪律检查有关规定受理学生及家长的申诉与处 理工 作。
第十一条 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各省市招办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总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和 填报志愿 为主要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按 平行志愿 投档办法录取。录取以高考成绩优先,遵循 志愿 的原则。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不设置梯次及梯度级差。
2.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出档考生的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招生计划按要求无法完成任务的,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调整招生计划到我院其他未录满专业进行录取。
3.各个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只提供英语等语种教学。
4.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我校在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经省教育 考试 院批准后,即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 书 。
第十四条 一经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到校报到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我校按学生学费的一定比例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实施了“学费减免缓”、“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俭学”等奖优助学工程;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特困学生按有关规定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六条 学生 毕业 颁发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章的高等学校毕业 证书 ,并实行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十七条 本章程和有关招生信息按高校“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在我院官网www.fjny.edu.cn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及申诉、咨询电话
申诉电话: (0591)38510319(纪律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 83420158(招生办)/83420178
传 真: (0591)83420342(招生办)38510329(院办)
官 网: www.fjny.edu.cn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只适用我院本年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各省、市 、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学思网
2022年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2年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面向普通高中 毕业 考生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泉州海洋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4231
第五条 学院地址: 福建 省泉州石狮市石狮大道海洋生物科技园区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邮编362700)
第六条 类型层次:普通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学制三年。
第七条 毕业 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 学习 年限内完成所学专业要求的全部内容,德智体美劳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 书 。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院高职分类招考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以及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院招生监察小组,负责检查招生纪律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 学院招生处,作为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处理招生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 2022年学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考生也可以登录泉州海洋职业学院网站查询。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1)我院2022年高职分类招考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的录取规则。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考通用技术实践操作和综合素质评价中的“社会实践”情况(体现学生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择优录取,参考部分往届普高 毕业生 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各占150分(按学考卷面分值100分的1:1.5比例转换后再四舍五入取整),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每门各占100分。
录取时,考生可享受当年普通 高考 录取照顾政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同分的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
(2)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考核,按照《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海船船员体检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凡报考我院国防后备班试点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考生录取后,自愿加入国防后备班考生需进行二次选拔,条件符合者可申请加入国防后备班,具体选拔要求如下:
(1)性别和身高条件:男生身高160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
(2)截止2022年12月31日,年满17周岁且不超过20周岁,未婚;
(3)政治条件:考生需要提供政治表现材料,并达到政治考核标准;
(4)身体条件:考生需要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项目要求,在 二级 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并达标。
第十五条 我院高职分类招考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学院各专业 学费 均按物价局审批后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为1400元/生/学年。
第十七条 学院对学生学费的管理、对已收取费用报到后又退学的退费办法均严格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七章 资助体系
第十八条 学院根据国家规定推荐优秀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和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生)。学院设立多个社会/企业奖学金,根据各资助单位/企业要求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评定国家助学金,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分别给予4500元/年或2800元/年的经济补助。学院还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部分生活费用问题。对于符合学院学费减免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将根据规定酌情减免部分学费。学院鼓励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通过生源地贴息贷款的方式解决就学期间的费用问题学校按上级规定还设有家庭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以保障每一位学生顺利入学。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泉州海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泉州石狮市石狮大道海洋生物科技园区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邮编:362700
招生咨询热线:0595-83858888 咨询QQ:813486821
招生监督电话:0595-83091127 传真:0595-88909202
网址:www.qzoiedu.com 电子邮箱:zhaoshengban@qztmi.cn
公众微信: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招生处
2022年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 面向中职生毕业考生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泉州海洋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中职生毕业考生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4231
第五条 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石狮市石狮大道海洋生物科技园区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邮编362700)
第六条 类型层次:普通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学制三年。
第七条 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所学专业要求的全部内容,德智体美劳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院高职分类招考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以及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院招生监察小组,负责检查招生纪律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 学院招生处,作为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处理招生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 2022年学校面向中职毕业考生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考生也可以登录泉州海洋职业学院网站查询。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1)我院2022年高职分类招考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
(2)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由招生院校联合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 ,所有报考面向中职生考试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者方可参加录取。
录取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2022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技工学校考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
按投档分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投档比例为专业招生计划缺额的1:1,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0分,专业基础知识250分,职业技能测试200分。
(3)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考核,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海船船员体检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凡报考我院国防后备班试点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考生录取后,自愿加入国防后备班考生需进行二次选拔,条件符合者可申请加入国防后备班,具体选拔要求如下:
(1)性别和身高条件:男生身高160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
(2)截止2022年12月31日,年满17周岁且不超过20周岁,未婚;
(3)政治条件:考生需要提供政治表现材料,并达到政治考核标准;
(4)身体条件:考生需要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项目要求,在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并达标。
第十五条 我院高职分类招考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学院各专业学费均按物价局审批后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为1400元/生/学年。
第十七条 学院对学生学费的管理、对已收取费用报到后又退学的退费办法均严格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七章 资助体系
第十八条 学院根据国家规定推荐优秀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院设立多个社会/企业奖学金,根据各资助单位/企业要求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评定国家助学金,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分别给予4500元/年或2800元/年的经济补助。学院还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部分生活费用问题。对于符合学院学费减免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将根据规定酌情减免部分学费。学院鼓励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通过生源地贴息贷款的方式解决就学期间的费用问题学校按上级规定还设有家庭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以保障每一位学生顺利入学。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泉州海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泉州石狮市石狮大道海洋生物科技园区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邮编:362700
招生咨询热线:0595-83858888 咨询QQ:813486821
招生监督电话:0595-83091127 传真:0595-88909202
网址:www.qzoiedu.com 电子邮箱:zhaoshengban@qztmi.cn
公众微信: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招生处
学思网(https://www.380871.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2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
2022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 高考 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 工作 的通知》(教学〔2022〕1号)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仅适用于闽西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的招生工作。
第一部分 学校名称及概况
一、学校名称: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全国代码:11315)
二、学校概况:闽西职业技术学院为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2008年被确定为 福建 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6年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2020年被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现代高职院校,2021年被确定为福建省高水平高职院校A类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坐落于福建省龙岩市,现设有八个 二级 学院:信息与制造学院、城乡建筑学院、文化与旅游学院、 财经 商贸学院、医学护理学院、教育与 艺术 学院、生态环境学院和软件工程学院,40个高职专业。在编教职员工629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208人,“双师型”教师236人,全日制在校生13439人。
三、学校地址
(一)主校区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曹溪中路5号,邮编:364030。
(二)天马校区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莲南路346号,邮编:364030。
四、办学层次、学制与办学类型
(一)办学层次:专科
(二)学制:三年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四)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二部分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地区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2022年普通高考我校面向福建等多个省(市)招生,2022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 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三部分 招生机构
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成立以学院纪检监察处处长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及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第四部分 录取规则及身体健康要求
一、录取规则
招生录取规则按考生所在省份2022年普通高考高职(专科)批招生录取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录取特殊要求和限制
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不限。
三、身体健康要求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化工类、药学类、医学类专业。
考生入学后身体健康复查不合格者按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相关规定转其他专业就读或取消入学资格。对于隐瞒自己身体重大疾病的,如患有严重心脏病、尿毒症、重症癫痫、精神病、抑郁症等,考生在校期间若产生意外情况,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部分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退费办法
学费 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5〕费字435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软件技术专业9000元/年,表演艺术专业7200元/年,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6600元/年,其余专业6000元/年)。住宿费按照龙岩市发改委批准的标准进行收费。学生退费按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6〕费154号文规定办理。
第六部分 学历文凭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 毕业 要求的,由我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 证书 。毕业证 书 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部分 奖助政策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困难的学生可在入学前向生源所在地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待毕业后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生源地信息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有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三家银行。
二、国家奖助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专科学生,每生8000元/年。
(二)国家 励志 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专科学生,每生5000元/年。
(三)国家助学金: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第一年就可以申请,分设特别困难、困难两个等级。特别困难,每生4500元/年;困难,每生2800元/年。2.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每生3300元/年。
三、学校奖学金
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每学年评选两次,奖金每生每学期500元至1200元。
四、应征入伍学费国家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的高校在校生、 毕业生 ,实行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对退役后回我校复学、退役一年后(含一年)高考考入我校的学生,实行学费资助。每年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的标准不超过12000元。
五、勤工助学
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
六、毕业生 就业 补助金
设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用于补助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专应届毕业生公考、考级、 考证 、 面试 等。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 2000元/人。
七、绿色通道
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我校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 新生 ,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第八部分 新生入学及其他
一、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应征入伍的新生,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九部分 招生咨询、投诉方式
了解我校招生资讯,可登录我校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97-2589999、2587777、2751453
传真电话:0597-2751453
投诉电话:0597-2756318
学校网址:
学校招生网址:
联系部门: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曹溪中路5号 邮政编码:364030
第十部分 附则
一、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二、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本章程由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