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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生在顺德高考要什么条件?

时间:2024-06-15 12:52:45 | 学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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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生在顺德高考要什么条件?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2013年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2327
第五条学校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职教路3号邮政编码:528137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隶属部门:佛山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学习地点:佛山职业技术学院(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职教路3号)
第十一条毕业证: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省教育厅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应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者,准予毕业,颁发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佛山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由学校主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学校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第十五条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含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下同)。
1、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
2、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技能证书。技能证书为与招生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第五章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专业备注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100 2年 色盲色弱考生慎重报考 电气自动化技术 1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00 计划合计 300人 第十七条招生专业技能证书的要求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报考时,须取得相应报考专业要求的技能证书之一。各专业技能证书要求: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技能证书只认可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和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网站上可查询到的职业技能证书)。
第六章报名方式
第十八条报名方式
(一)我校将于3月21-27日接受考生网上预报名,预报名将采取网上填报考生报考信息及网上预审方式进行(预报名详细流程届时请关注我校招生网)。考生预报名信息在我校招生网上预审通过后,考生须于4月1日前,将报考纸质材料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我校将在4月10日前完成对考生纸质材料的审核,并在网上公布纸质材料审核结果。
(二)考生报考纸质材料通过审核后,考生须在考试4月12日带齐相关材料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缴交报名考试费和发放准考证。
第十九条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普通高考报名及补报名时的回执;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省组织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国家、省组织的其他项目评选活动获奖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3张免冠大1寸头像照片;《2013年佛山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中职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职学校往届毕业生提交)。(说明:高考报名回执、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在寄送报名材料时只需寄送复印件,原件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复查)。
第二十条志愿填报
按学院自主招生专业的特点,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仅限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转专业。
第七章考核办法
第二十一条资格审查及名单公示
考生报考纸质材料通过审核后,考生须在4月12日带齐第十九条要求相关材料到达我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缴交报名考试费。
第二十二条考生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考试总成绩=(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技能测试成绩,按比例是4:3:3计算)+附加分。
第二十三条考试安排 考试对象 考试科目 分值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综合文化知识 200分 4月20日上午 120分钟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综合理论 150分 4月20日上午 90分钟 专业技能测试 150分 4月20日下午 90分钟 第二十四条成绩公布
5月10日前,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上网查询。
第二十五条附加分
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加分,各奖项加分不叠加,取最高加分项,附加分奖励最高不超过20分。
1、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者加20分。
2、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5、10分。
3、体育、艺术特长生加10分。
第八章录取原则
第二十六条我校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录取。
录取办法:技能测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各专业考生的总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必须提交高考体检结果,否则不给予录取。
第二十七条各专业招生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录取的考生不能转专业。
第二十八条5月20日前,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公布考生成绩及预录取名单,并报省招生办审核备案。最终录取名单以省招办审核结果为准。我校将根据省招生办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
第九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九条录取的新生于7月1日前份办理缴费注册手续(具体时间见入学须知),如不按时办理缴费注册手续的考生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9月份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对弄虚作假,隐瞒身体异常状况的考生,取消其学籍。
第十章组织保障
第三十一条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集体研究决定考试、录取等重大问题。
第三十二条我校自主招生命题、考试与评卷工作在省招生办和佛山市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认真贯彻“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第三十三条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
第三十四条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一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五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情况如下:
第十二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六条学习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业优秀者还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还设立相应的奖学金。
第三十七条特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
第三十八条学校为在校大学生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三章时间安排表
第三十九条我校自主招生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专业名称 招生对象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元/学年) 住宿费(元/学年) 教材费代收代支(元/学年)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100 2年 5500 1500 5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100 2年 5500 1500 5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00 2年 5500 1500 500 计划合计 300人 :
·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份 招生宣传发动。招生材料发各市招办及各中职学校 3月20—27日 接受考生报名 4月10日前 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并在网上通知考生审核结果 4月12日 资格核查、缴交报考费、发放准考证 4月20日上午 组织考生进行综合文化知识考试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 4月20日下午 组织技能测试 5月10日前 公布考试成绩 5月20日前 公布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7月前 录取考生办理缴费注册手续(具体时间见入学须知) 第十四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四十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处联系人:吴奕标
第四十一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第十五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由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委托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学思网

外地生在顺德高考要什么条件?

广东2020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0年我省继续在部分高等院校的艺术、体育、护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以及部分技术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中开展中高职贯通五年一贯制(以下简称“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改革工作。2020年我省五年一贯制招生分为二种类型:第一种为“全省统考”(主要依据全省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文化课统考成绩录取);第二种为“公费定向”【1.为粤东西北地区11个地级市的21个县(市、区)公费定向培养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共200名。2.为粤东西北地区8个地级市的14个世行贷款项目县(市、区)公费定向培养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共1255名。3.面向汕头市乡村小学定向培养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共200名】。现就2020年我省高等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专业

2020年招生院校及招生专业计划,详见《2020年广东省高等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全省统考

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属于外省来粤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符合报考地(以地级市为单位)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公费定向

1.学前教育专业面向定向培养需求计划来源县(市、区)招生(见附件2)。学生毕业后回定向计划来源县(市、区)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街,下同)及乡镇以下农村公办幼儿园任教。

2.按照世行贷款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的小学教育专业,面向纳入世行贷款项目14个县(市、区)招生(见附件2),学生毕业后回来源县(市、区)农村小学(含村小、教学点)任教。

3.报考学前教育专业或世行贷款项目小学教育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公费定向需求地2020年中考报名条件、具有招生计划来源县(市、区)户籍并在公费定向需求地参加2020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公费定向培养专业,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计划来源地安排,到定向学校任教不少于6年。

(2)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版)》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体检合格。

(3)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中考成绩应达到需求地的广东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以上;报考世行贷款项目小学教育专业(全科)的考生,中考成绩应达到需求地的广东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以上;符合招生学校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及面试条件。

4.报考面向汕头市定向培养乡村小学全科教师的考生必须符合2020年汕头市中考报名条件,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汕头市乡村小学及教学点招考生源计划所在县(区、市)户籍。

(2)在汕头市教育局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并通过2020年由汕头市教育局组织的乡村小学全科教师考核,按广东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者。

(3)中考成绩应达到汕头市的省或地级市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以上。

三、全省统考报名和考试安排

(一)报名时间与办法

1.实行网上预报名加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需首先在2020年3月16~21日进行网上预报名并选择现场确认报名点,然后在2020年3月21~23日凭网上预报名取得的报名号到现场确认报名点办理报名的相关手续,方可取得考试资格。

2.考生凭在现场确认报名点取得的《2020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报名登记表回执》于文化课考前一天到考生本人选定的文化课考点领取准考证。

3.报考音乐、美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报名参加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相关类型术科考试。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其中一种类型术科考试。

4.具体报名办法详见《关于做好2020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另文下发)。

(二)考试安排:2020年4月11日进行全省文化课统一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上午8:30~10:10英语,10:40~12:20数学,下午15:00~17:00语文。术科考试2020年4月9~10日或4月12~13日举行,各类型术科具体考试时间由相关招生院校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三)考试地点:文化课考试考点设在能与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巡查系统互联互通的招生高职院校,考生可选择就近考点参加文化课考试(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报名点办理报名的相关手续时确认)。术科考试考点由相关招生院校确定;为方便考生参加术科考试,建议考生选择文化课与术科考试相同或相近的考点进行考试。报考术科成绩不互认院校相关术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到招生院校指定的考点参加相应的术科考试。

(四)其他要求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规定,考生按每科25元的标准缴交考试费。文化课按3科收费;术科考试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2科,按2科收费。考生在现场确认报名时当场缴交;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可实行网上缴费确认。

四、公费定向报名和考试安排

(一)报名时间与办法

公费定向报名办法由各公费定向需求地的地级市招生办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报名办法要在报名实施前主动向社会公布并同时报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备案。

(二)考试安排

考生须参加报名所属地级市的中考,具体实施由各相关地级市招生办负责。

五、考试招生及录取办法

(一)全省统考

1.考试组织。文化课科目考试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评卷,考点设在符合省教育考试院设点要求的招生院校,考试由各考点负责组织、实施。音乐、美术、体育类专业的术科考试由相关招生院校单独组织、实施。

2.考试科目和成绩认定

(1)文化课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共3科,各科试卷卷面满分150分,3科总分共450分,均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文化课考试的内容范围按教育部制定(2011年版)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数学课程标准》《英语课程标准》要求执行。

(2)音乐、美术和体育等术科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设置,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具体要求由招生院校确定。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的面试按招生院校要求进行。

(3)录取时,考试内容基本相同的同类术科考试或面试,合格成绩可在各招生院校同类专业间互认为合格等级(即60分)。术科考试或面试成绩的认可办法(指成绩互认或不互认)要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标注,以便考生到其报名的相应招生院校参加考试。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术科考试成绩确定术科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于2020年4月24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3.录取方式

(1)一般专业录取方式。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时,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和各院校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2)音乐、美术和体育等专业录取方式。省教育考试院划定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在考生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结合考生术科成绩情况择优录取。各招生院校对术科成绩的录取条件和录取规则须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3)考生被全省统考招生录取后,仍可以继续参加2020年度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被全省统考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前往招生院校进行新生入学报到、注册(报到、注册时间由招生院校确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全省统考的录取资格。

(二)公费定向

1.考试组织、考试科目和成绩认定。

(1)考试组织由各相关地级市教育局(招生办)负责。

(2)考试科目为考生户籍所在地级市2020年中考科目。

(3)中考成绩认定由考生户籍所属地级市教育局(招生办)负责。

(4)报考公费定向考生还须参加地市教育主管部门与招生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面试的地点及时间由招生院校与各相关地级市招生办商议后确定(各招生院校可以选择集中在某个市进行面试,由相关地级市招生办负责通知考生前往面试;也可以用各招生院校面试成绩互认的办法,具体实施办法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表述),由招生院校和各地级市招生办分别及时向社会公布。面试的组织管理由各相应地级市招生办负责,考官由招生院校负责派出。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与全省统考要求相同。面试必须在各地级市普通高中招生开始前完成。各相关招生院校须将面试合格名单在各地级市普通高中投档前报相应地级市招生办。

2.录取方式

(1)对符合公费定向报考条件及录取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户籍所属地级市招生办按招生计划并依据考生2020年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当地地级市普通高中提前批通过省中招平台向招生院校投档;由招生院校依据考生中考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相关地级市招生办须在公费定向投档前,分别将需求地2020年省或地级市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和投档时间、广东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和投档时间报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和相关招生院校。

(3)各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在各地级市投档后2天内通过省中招平台报省招生办,省招生办根据相关地级市招生办上报的投档时间和投档分数线,在规定时间内对照公费定向相关的录取条件进行录取审核。

(4)考生被录取后,原则上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同时,生源所在地招生办对被录取考生档案作挂档处理,即不能再投档参与当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工作,是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级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和各招生院校、中学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各地级市教育局、各招生院校要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平稳推进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考试组织程序,狠抓考风考纪,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考试工作规定,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切实维护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解决。

(二)严格规范招生章程编制,加大招生宣传力度

各招生院校要积极做好招生章程的编制和发布工作,要通过本校网站及各种传媒及时做好报名的各项宣传工作。招生章程须包含及明确以下内容:学校办学条件、办学地点、招生网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含术科考试和面试合格条件、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条件)、录取原则、录取方式、收费标准、现场确认报名地点和时间、术科考试时间及地点、术科考试成绩互认条件、学校招生工作咨询及监督与申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各院校招生章程须于2月18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招生章程于2月28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院校法定代表人对该校招生章程的真实性负责。严禁虚假欺骗性宣传、违规,确保考生的知情权和个人权利不受侵害。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要积极协助招生院校做好宣传发动和咨询工作;要及时将五年一贯制有关招生政策、具体实施办法和招生院校办学情况的宣传落实到每一所初中学校。初中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深入、细致地将五年一贯制招生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全体应届初中毕业生,积极鼓励优秀学生报考。

(三)加强考试招生管理,强化纪检监察。

1.各有关中学要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尊重考生本人意愿。严禁中学教师、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有偿为招生院校组织生源;严禁招生院校向中学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支付与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有关的任何费用。

2.各招生院校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按照“条件明确、程序规范、招生办法公开、接受监督”的招生“阳光工程”工作要求,积极协助各地级市招生办做好考生资格审查。要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凡从事或参与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招生考试规定。

3.启动全省统络巡查系统。全省统考的各文化课考点要建立与省教育考试院互联互通的考试监上巡查系统,并确保全省文化课统考期间的网络畅通。网上巡查系统技术咨询: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联系人:郑维电话:02038627909)。

4.各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要加强管理,按时完成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设置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及时化解招生考试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遇有重大问题要妥善处理并逐级上报。

5.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察力度。要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对欺骗招生、损害考生利益、组织混乱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招生院校,视情节轻重,将减少其招生指标或取消其招生资格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有关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要及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进行处理,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1.2020年广东省高等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

2.2020年公费定向招生计划

3.各招生院校招生公开信息一览表

外地生在顺德高考要什么条件?

外地生在顺德高考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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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顺德区高中招生的最新通知,非本市户籍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也与本区户籍的初中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具体条款内容如下:

(八)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 号)的有关规定,为与我省异地高考方案衔接,经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 年以上持有我区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 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区具有初中阶段3 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可与本区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同时,为确保中考政策的延续性,根据《印发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2】36 号)要求,非本市户籍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附件4),也与本区户籍的初中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经区招生办审批的普通异地借读生,只允许报考普通高中的普惠生、民办普通高中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往届生及高中阶段学校的毕业生、结业生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九)随父母工作调动,户籍新迁入、无参加我区中考的外地考生,需要到我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必须持原地市级中考档案材料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中考成绩单、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户口簿及家长单位证明到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手续,并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如需了解该通知的更多内容,包括各个中学属于哪一个批次录取学生等。可以下载附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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