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学思网小编整理了国家职高政策 高职扩招新政策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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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高政策
法律分析:高职扩招是建立在统招高考高职类院校录取的补充招生计划,属于大学扩招的一部分,因其特殊的招生流程和学习形式,也叫”专项扩招”,为国家培养技术性人才,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全民化。是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
1.考核办法:高职院校自主命题,采用“文化水平考试+职业素质测试”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2.学习形式:
弹性学制,半工半读,学生平时在岗工作,线上学习;工作日晚上或节假日集中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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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员工线上学习,通过电子网络授课模式,进行线上学习,完成线上学时及线上考试;
全日制在校就读,在校全日制上课,吃住行均在校园,同统招生一起完成专科学段学习;
毕业证书:
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职业考试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职教高考2023最新政策解读
职教高考2023最新政策解读如下:
中等职业教育定位调整,从单纯以就业为导向转变为就业与升学并重;职教高考将成为高职招生主渠道,扩大职业本科、职业专科学校通过职教高考招录学生比例,使职教高考成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特别是职业本科学校招生的主渠道。
进一步扩大职业本科教育,支持优秀专科高职升格,或者升级部分专科专业,试办职业本科教育。支持高水平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申请设置职业本科教育专业。职业学校教育分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
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由高级中等教育层次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实施。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
根据高等职业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其他学校、教育机构或者符合条件的企业、行业组织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规划,可以实施相应层次的职业学校教育或者提供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学分课程。
国家职教高考
教育部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要求,按照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部署,统筹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发展。畅通职业教育体系内部升学通道。
调整高职招生计划分配和考试招生政策,适度提高专科职业学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比例、本科职业学校招收专科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逐步建立“职教高考”制度,使之成为高职考试招生主渠道。

高职扩招2022年新政策
学思网(https://www.380871.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高职扩招2022年新政策的相关内容。
法律分析:
一、坚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
坚持把发展中职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推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科学制订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并严格实施。职普比例较低的地区要重点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要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二、规范中职考试招生行为
各地要加快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精准服务区域发展需求。要严格落实招生
信息公开职责,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实施“阳光招生”。要建立健全中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明确告知公示网站,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中职异地分校、办学点,要坚决取缔招生资格。
三、严格中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
各地各中职学校要严格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中等职业学历
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做到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严格程序,严格审核,确保在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工作。2021年教育部实施中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质量通报制度,各地各校中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质量情况纳入优质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遴选以及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转移支付的重要考量因素。
四、加强招生宣传和服务
各地要加大综合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高职扩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扩招等有力政策,积极引导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要加强地方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打造一批形式多样的宣传品牌。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要准确解读国家职业教育助学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考生、残疾考生、“两后生”等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不让一个新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
法律依据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坚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
坚持把发展中职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推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科学制订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并严格实施。职普比例较低的地区要重点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要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二、规范中职考试招生行为
各地要加快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精准服务区域发展需求。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职责,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实施“阳光招生”。要建立健全中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明确告知公示网站,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中职异地分校、办学点,要坚决取缔招生资格。
三、严格中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
各地各中职学校要严格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做到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严格程序,严格审核,确保在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工作。2021年教育部实施中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质量通报制度,各地各校中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质量情况纳入优质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遴选以及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转移支付的重要考量因素。
四、加强招生宣传和服务
各地要加大综合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高职扩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扩招等有力政策,积极引导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要加强地方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打造一批形式多样的宣传品牌。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要准确解读国家职业教育助学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考生、残疾考生、“两后生”等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不让一个新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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