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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贵州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时间:2024-06-11 00:28:44 | 学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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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贵州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2022年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在2011年获得了“全国优秀高职院校”称号,有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州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850 学思网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性质:民办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学校简介: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花溪大学城,规划占地1600亩,现有在校学生12000余人。学校建校以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强化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完善多元共治的质量保证机制,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多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高水平职业大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议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贯彻落实,招生录取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22年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2022年高职(专科)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

第七条  面向生源省招收2022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考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八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办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总分和志愿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以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在120%投档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考试前须参加所在省(市、区)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录取时文化成绩上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经三个月复查期满,方可取得正式学籍,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励助学措施

第十六条  所有专业收费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登记、学校公示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鼓励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校通过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而辍学。

第十八条  奖学金政策

(一)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二)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三)表现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学校鸿源奖学金最高6000元/年。

第十九条  助学金政策

(一)在校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

(二)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高职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资助标准由学校在每生每年2000-4000范围内自主确定,分为3档。

(三)贵州省符合资助条件的脱贫家庭学生,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享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4500元/年(其中,免学费3500元/年,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

(四)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6个专业设有就业订单班,学费由企业支付,学生入学时先交3000元,后期通过社会实践或勤工俭学支付剩余学费。

第七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有关学校各学院、专业和详细介绍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贵州省2022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贵州城市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851) 88308092 88308090

传   真:(0851)88308089

邮政编码:550025

学校官网:http://www.gzcsxy.cn

微信公众号:cityvc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贵州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0年普通高考的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577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大专)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院隶属于贵州省水利厅,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为主、中等职业教育为辅,同时举办继续教育。

学院秉承“自强崇实、德技双馨”的校训,奉行“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历经60多年的发展,学院孕育了数以万计的技能型人才,被誉为“贵州水利人才摇篮”。学院位于贵阳清镇职教城,占地面积600亩,规划建筑面积31.4万平方米。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全面统筹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贵州省2020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符合贵州省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考生。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凡符合报考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20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 )填报志愿,填报学院平行一志愿选择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面向贵州省招收2020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十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一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确定专业原则:志愿优先原则。

第十三条 在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有关生源省级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十六条 录取方式: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七条 放弃录取咨询:考生可以在投档开始12小时内拨打咨询电话:0851-85938823,之后概不受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十八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3500元/年/人,住宿费(公寓):A户型1100元/年/生、B户型1200元/年/生,书费(预收):600元/人。

第十九条 奖学金情况

1.国家奖学金

对象:高职二年级以上学生(名额每年由教育厅下发给各高职学校,再由学校决定受助学生)。

标准:每生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象:高职二年级以上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不能再享受此资助,名额每年由教育厅下发给各高职学校,再由学校决定受助学生)。

标准:每生5000元/年。

第二十条 助学金情况

1.国家助学金

对象:贫困家庭学生。

标准:每生每年2500元/3000元/3500元(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区分档次)

2.教育精准扶贫

对象: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专项助学金和3500元免(补)学费。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院统一推荐就业,也可以根据自己情况自主择业。

第二十三条 搭建升学立交桥,应届毕业生可通过“专升本”统一考试,升入我省普通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学习,成绩合格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将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就业处: 郑老师 18984391009 王老师 15285157399

水利工程分院:杨老师 18984391201 刘老师 18096115083

土木工程分院:卢老师 18984391213 邹老师 18984391218

电力工程分院:王老师 18984391118 盛老师 18984808119

管理工程分院:陶老师 18984391096 龙老师 15338512898

通讯地址:贵州(清镇)乡愁校区龙井路1号

邮 编:551416 收件人:招生就业处

2020年高考统招水院QQ群:1044586533 455015739

学院网址: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贵州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2021年贵州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代码:4152012822

学院全称: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凯里市校区(凯里市经济开发区凯开大道1009号,邮编:556000);贵州省丹寨万达校区(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长兴大道,邮编:557500)。

学院简介: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首府凯里市。学院办学历史始于1956年,2001年8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优秀单位,省优质高职院校,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省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等。

学院风光秀丽,人文厚重,校园占地面积1503亩,校舍建筑面积33.5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53万余册。集农、林、财、商、医、工等多学科于一校,招生专业有护理临床医学药学口腔医学工艺美术品设计畜牧兽医旅游管理会计建筑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学前教育等29个;聚职教与能工巧匠为一体,现有教职工720人,其中专任教师510人,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199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10人,“双师型”教师411人。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万余人。优秀学子获全国就业创业典型人物、创业英雄百强、百名成才典型等,为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技术技能型人才;承“格物精技,敬业乐群”之校训,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发展战略,着力创建“民族标杆,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高等职业院校。

丹寨万达校区是由万达集团在贵州省丹寨县投资近3亿元建设,位于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毗邻万达旅游小镇,校园占地面积约300亩,校舍建筑面积5.2万平米,拥有公园式的校园环境和现代化的教学设施设备,有宜人的自然环境和浓厚的文化氛围。目前共开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会计、财务管理等专业。万达集团提供足量就业岗位,优秀毕业生可选择到万达集团就业。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在党委、行政的领导、监督下进行。成立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领导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招生就业处为学院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处理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六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监察工作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确保切实做到阳光招生、廉洁招生、规范招生,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今年招生专业29个,分省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各省(市、区)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八条校区专业安排

1.学前教育专业就读校区为丹寨万达校区。

2.财务管理、会计专业第一学年就读校区为丹寨万达校区,第二、三学年为凯里市校区。

3.其他专业就读校区为凯里市校区。

第五章招生对象

第九条贵州、四川、重庆、云南、广西、湖南、海南、广东、安徽、福建、河南、河北、湖北、江西、山东、山西等省(市、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第六章录取原则及要求

第十条录取原则

1.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科学公正地选拔录取学生。

2.录取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的方式进行,以各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委会规定的加分提档原则录取。

3.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专业优先),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满,则依次按第二、第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学校可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调剂录取不了作退档处理;对不服从调剂考生予以退档。

4.男女比例: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5.外语考试类别:语种不限,但学生入校后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7.遵守诚信原则,凡填报我院志愿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予退档。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斟酌专业调剂选择,若注重选择学校则选择服从专业调剂,注重选择专业则将理想专业顺序填报且不服从专业调剂。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第十一条严格按照贵州省及黔东南州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1.学费: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学费4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3500元/年。

2.住宿费:凯里市校区标准为1100元/年;丹寨万达校区标准为300元/年。

第十二条奖助贷政策

1.国家奖助学金(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年,具体资助标准由学院在每生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

2.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按照黔教助发〔2015〕274号文件,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可申请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年。

(2)免(补助)学费,标准为专科(高职)3500元/年。

3.学院奖助学金:学校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从学院学费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学生资助。项目包括:校内奖学金和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具体评定办法和标准由学校确定。

4.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金额8000元/年,以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八章毕业、就业与升学

第十三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由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学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第十四条实行双向选择就业,学校负责推荐就业,近几年就业率90%以上。

第十五条毕业当年可参加贵州省专科升本科(简称“专升本”)考试,升入贵州省本科院校学习。

第九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如遇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贵州省凯里市校区(凯里市经济开发区凯开大道1009号,邮编:556000);贵州省丹寨万达校区(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长兴大道,邮编:557500)。

咨询电话:0855-8585086、8366702、8365272

传真:0855-8585086

学院网址:

电子邮箱:qdnzy1282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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