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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陕西 航天职工大学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航天职工大学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做好考试的安全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航天职工大学
国标代码:50083
在陕招生代码:8108
办学类型: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成人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制:三年。
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陕西航天职工大学
证 书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 毕业 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陕西航天职工大学是教育厅备案,隶属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六研究院,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成人高等职业院校,地处古城西安南郊航天城。学校现有航天制造系、现代服务系两个系部。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神舟二路 211 号
邮编:710100
学校网址:www.htzd.org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校长担任招生委员会主任,其他校领导担任副主任,成员由教育教学部、党群工作处、经营发展处、后勤保障部等部门领导组成。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实施方案,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下设宣传文秘组、综合考评组、录取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等。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制度,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决定在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教育教学部,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www.htzd.org
招生咨询电话:029-85602702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大类
第八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 毕业生 就业 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
第十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参加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
2.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考生必须有相应的学籍并有学业水平或学籍成绩。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2023年3月3日9∶00至3月9日17∶00根据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
第六章 考试办法
第十二条 综合评价招生我校按照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遵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结合学校招生考试相关工作要求,做好考试的安全、保障工作。2023年3月12日上午12:00前申请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填写确认报名信息,填报专业 志愿 (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 考证 ,2023年3月12日下午14:00按时参加测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进行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综合考评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考评。对不同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分别为:
1.普通高中生
该类考生综合评价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评分600分。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300分,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果按以下标准赋分:A以50分计,B以45分计,C以40分计,D以35分计。
(2)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300分。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考试大纲,考试为理论考试。
(3)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绩作为参考。
2.“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
对“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的综合评价,学校组织统一笔试和实操技能测试。笔试分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笔试,满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60分、英语40分、专业笔试100分);实操技能测试(含 面试 )300分。笔试考试时长3小时,语文、数学、英语、专业考试内容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制定。
3.对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普通高中生,按照三校生的方式执行。
第七章 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测试完毕后,学校将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送省招生办,并在我校招生信息(必须包括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网上进行公示(网址:www.htzd.org)。
首次报送预录取考生信息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17:00前
递补报送预录取考生信息的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10日17∶00
第十五条 预录取 新生 必须持预录取通知单和第二代身份证现场确认注册,否则不予继续录取。
首次预录取新生报到注册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17:00前
递补预录取新生报到注册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17:00前
第十六条 学校于2023年4月19日至20日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到省招生办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录取资格。省招生办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公示学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经省招生办确定名单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按照不同类型和专业划定录取控制线,我校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录取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
第十八条 对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照综合评价成绩高低录取。
对“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的综合评价总分为600分,笔试具体分值为语文100分、数学60分、英语40分、专业笔试100分,实操技能测试300分。在该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据其实操技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招生监督机关:学校党群工作处为分类考试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监督电话:029-85609977。
第二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我校提出特殊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对于 高考 体检结果或我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我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九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学费 5500元/年;
住宿费(含空调带暖气):980元/年。
第十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我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二条 学校奖学金和助学金规定
1.三好学生奖金:每人每学年1200元。
2.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6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400元;
第二十三条 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3800元/年,一般困难2800元/年,退役士兵33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学校特困补助金:特别困难生补助金额800元/年,一般困难生补助金额500元/年。
第二十五条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中无法交清学费的同学,可先入校报到,学费可予以缓缴。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组成附则:《陕西航天职工大学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和各高职教育院校招生网站进行,分为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5个流程。
符合申请资格条件的考生必须于3月11日8∶30至13日17∶00,根据各高职教育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有关高职教育院校提出入学申请,每名考生最多可申报16所高职教育院校。
高职教育院校必须在本校网站公布招生章程和测试的具体实施办法。同时,要依托各种媒介,采用多种方式,将本校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的内容、时间、方式,综合评价的办法和录取规则等向社会广泛宣传。
高职教育院校要根据生源类型,对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学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进行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所有测试要做好成绩记录,并必须在预录取之前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省招办报送所有参加本校测试考生的成绩库。
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以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艺术类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可参加相应专业的分类考试招生。
各高职教育院校可通过省招办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获取普通高中学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综合评价招生强调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各高职教育院校必须于4月4日17∶00前,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必须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本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
预录取阶段高职教育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预录取考生发放任何形式的录取通知书。
高职教育院校安排新生到校报到注册的截止时间不得晚于4月15日17∶00。被多所高职教育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1所高职教育院校报到注册。新生到校报到注册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
4月16日至17日,各高职教育院校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各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录取结束后,各校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新生入学前有关工作。
我省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工作时间与综合评价招生同步进行,其他具体要求继续参照《关于做好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中职技能拔尖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陕招生办〔2014〕21号)有关规定进行。招生院校所免试录取的考生,于4月16日前到省招办办理备案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各示范性高职院校必须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基础考试,文化基础联考成绩在联合组织文化基础考试的各示范性高职院校间通用,并对不同类型的考生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等工作的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参照上述综合评价招生规定执行。 学思网
按照《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陕教〔2018〕325号)执行
学思网(https://www.380871.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2年宝鸡三和职业学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
2022年宝鸡三和职业学院分类 考试 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宝鸡三和职业学院2022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 陕西 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已参加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 校招 生考试( 高考 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并报考宝鸡三和职业学院的考生。
第三条 宝鸡三和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宝鸡三和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651
在陕招生代码:8153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院名称:宝鸡三和职业学院
证 书 种类: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 毕业 证书。
第五条 宝鸡三和职业学院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宝鸡市陈仓区管辖地宝平路14公里处。学院始建于1993年,校园占地面积312.6亩,校舍建筑面积11.9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值1374万元,图书馆馆藏图书8.7万册,已经建成能容纳万名在校生规模的教学、实训、生活和文体设施。办学29年来,学院累计培养各类技能型人才5万余名,先后荣获“全国青年 创业 培训基地”、“陕西省明星学院”、“陕西文明校园”等称号。
学院以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 就业 为导向,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素质教育与技能培养并重。学院下设两个 二级 学院:护理学院和航铁学院。目前开设三年制统招高职专业分别为护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旅游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六个专业。
第六条 办学地点:宝鸡市宝平路14公里
邮 编:721301
联系电话:0917-3973255 3973256
学院网址:www.sxshxy.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和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以及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工作政策要求,执行学院招生工作决议,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方案,指导招生工作具体实施。
第八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
招生咨询电话:0917-3973255 3973256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我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 毕业生 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十条 招生专业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二条 2022年3月4日9∶00至3月10日17∶00,考生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
第十三条 测试考核
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方式,测试满分为45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15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300分。
(1)文化素质测试。
“普高生”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三校生”及其他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对其进行文化素质测试。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按照A=25分,B=20分,C=15分,D=10分规则,6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含通用技术)折算总成绩为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文化素质纸质测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内容主要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综合卷。
(2)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
1.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高生”考生分专业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兴趣取向、创新意识、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回答问题等形式当场打分评分,满分3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 “三校生”考生分专业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分为“专业知识 面试 +专业技能操作”方式操作。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特长、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满分300分。考生通过现场测试或考生提供的专业技能作品、学业作品现场演示等方式,综合考虑职业资格证书获取情况、技能竞赛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计分。
第十四条 考生需在2022年3月12日8:00前登录我院官方网站(www.sxshxy.cn),在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栏中填报专业 志愿 。
2022年3月12日至20日在我院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开展相应的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测试。
文化素质纸质测试时间2022年3月13日。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原则,避免考题泄露,我院根据考试安排共出两套试卷(A、B卷),严格按照国家考试安全保密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我院于2022年3月23日17∶00之前,根据本章程录取规则确定首次预录取名单报送省招办,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首次报送的预录取考生经报到注册后,招生计划如果有缺额,将会在已上报成绩库的本校生源中进行递补预录取,递补预录取的考生须未到其他任何高职教育院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报送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的时间为4月6日9∶00至10日17∶00。
第十六条 首次预录取 新生 于2022年3月31日17:00之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注册报到,递补预录取的新生到校报到注册时间不得晚于4月17日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普高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三校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按照不同类型划定录取控制线,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预录取人数: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
2.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列。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院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规定,按专业收取 学费 ,按 宿舍条件 收取住宿费。
学费:6000元/年
住宿费:1000元/年—1500元/年
第八章助学政策
第二十条 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成绩合格且达到毕业要求,由学院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毕业证。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和省政府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录取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后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的规定为准,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宝鸡三和职业学院
2022年2月21日
以上就是学思网为大家带来的陕西分类考试招生办法及招生院校名单 宝鸡三和职业学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相关文章关注学思网:www.38087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