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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艺术类最低录取分数线 各省市已陆续公布,今天中影人教育小编整理汇总了各大省市2017年艺术类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全国各省市艺术类具体录取分数线如下所示:
北京市
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320分;理科300分
高职单考单招艺术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105分
上海市
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261分
浙江省
浙江省2017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如下:
艺术类第二批专业省统考各类别综合分分段线
美术类:第一段511分;第二段459分
音乐类:第一段457分;第二段386分
舞蹈类:第一段477分;第二段409分
影视表演类:第一段458分;第二段393分
时装表演类:第一段491分;第二段423分
播音主持类:第一段471分;第二段395分
编导类:第一段489分;第二段420分
摄制类:第一段478分;第二段405分
注:艺术类第一批中,教育部批准的可自主划线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5所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由学校自主划定艺术类文化分数线;其他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总分)须不低于312分。
单独考试招生分数线:工艺美术337分;影视表演304分;舞蹈330分;音乐386分;时装表演297分
云南省
云南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艺术类普通本科:文科380分,理科330分
艺术类高职高专:文科290分,理科290分
吉林省
吉林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艺术类(本科):文科267分;理科246分
艺术类(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文科185分;理科169分
陕西省
陕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艺术类普通本科:文科297分,理科258分
艺术类高职高专:文科105分,理科105分
安徽省
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艺术A类(本科):文史308分;理工290分
艺术B类(本科):文史286分;理工269分
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史160分;理工160分
艺术A类包括模块一(播音与主持艺术)、模块二(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史论)、模块六(书法学)本科专业;艺术B类为除艺术A类以外的其他本科专业。
四川省
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艺术类普通本科:260
艺术类高职高专:150
山东省
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史:313、理工:281。
重庆市
重庆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本科批390分;高职专科批242分
播音与主持:本科批379分;高职专科批232分
表演(影视) :本科批340分;高职专科批220分
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本科批219分;高职专科批100分
河南省
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艺术类 本科A段(文化/专业) 本科B段(文化专业) 专科(文化/专业)
播音与主持类 : 335 297 325 292 160 265
表演类 : 296 158 290 154 160 130
编导制作类 : 335 131 325 122 160 105
美术类 : 306 205 296 185 160 160
音乐类 : 303 105 283 95 160 85
书法类 : 306 220 296 214 160 195
体育舞蹈类 : 293 131 266 120 160 115
校考类 : 文化课 296 文化160
河北省
河北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艺术联考类
本科提前批A、B本科二批(文化/专业):声乐联考249分/132分;器乐联考249分/115分;舞蹈联考249分/126分;美术联考249分/180分
专科提前批(文化/专业):声乐联考140分/115分;器乐联考140分/110分;舞蹈联考140分/100分;美术联考140分/160分
艺术校考类
(1)按教育部规定,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参照执行的院校(或专业)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专业录取控制线由学校自行确定,我省联考涉及到的专业,还需要我省相应类别专业联考合格。其艺术类专科专业:我省联考涉及的,文化、专业录取控制线按我省相应联考类执行;我省联考未涉及的,文化控制线为140分,专业控制线由院校确定。
(2)其他院校
本科提前批A(文化/专业):声乐校考249分/115分;器乐校考249分/110分;舞蹈校考249分/100分;美术校考249分/180分;联考未涉及校考文化249分
本科二批(文化):联考未涉及校考249分
专科提前批(文化):联考未涉及校考140分
注:以上专业分为我省相应科类专业联考合格线。
湖南省
湖南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本科提前批湖南省省属院校艺术类专业和在湘部属院美术类专业
专业类 分数线
音乐(文) 文化347 专业245
音乐(理) 文化308 专业243
舞蹈(文) 文化329 专业233
舞蹈(理) 文化275 专业221
美术(文) 文化359 专业225
美术(理) 文化287 专业220
服饰艺术与表演(文) 文化315 专业225
服饰艺术与表演(理) 文化295 专业222
播音与主持艺术(文) 文化426 专业226
播音与主持艺术(理) 文化379 专业227
编导(文) 文化437 专业210
编导(理) 文化394 专业210
湖北省
湖北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本科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372分;专业213分
美术与设计学类:文化275分;专业183分
音乐学类:文化290分;专业208分 学思网
表演:文化372分;专业219分
服装表演:文化312分;专业200分
舞蹈学类:文化275分;专业180分
其他类:文化312分
高职高专
美术与设计学类:文化120分;专业161分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类、表演、服装表演:文化120分;专业175分
舞蹈学类:文化120分;专业120分
经教育部批准的31所高校录取文化分数线由学校自行确定。
江西省
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和二本B段中的外省院校:260分
艺术类二本A段和二本B段中的本省院校:274分
纳入艺术类招生的非艺术门类本科专业(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建筑学、广告学等),二本以上批次(含二本):422分
三校生艺术类:本科317分
云南省
云南省2017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本:艺术文380分;艺术理330分
二本:艺术文380分;艺术理330分
专科:艺术文290分;艺术理290分
贵州省
贵州省2017年艺术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1.艺术类(不含美术类)本科、美术类本科(含梯度志愿、平行志愿)文化成绩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专业文科
播音编导:385分 美术设计:362分
音乐表演:340分 舞 蹈:317分
书法学:362分
艺术类专业理科
播音编导:307分美术设计:289分
音乐表演:271分舞蹈:253分
书法学:289分
2.艺术类(不含美术类)高职(专科)、美术类高职(专科)文化成绩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文科:180分 理科:180分
3.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艺术院校(除沈阳音乐学院外)本科专业,由院校自行划定高考文化分数线。
青海省
青海省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美 术
文科本科(含蒙文)456分、专科361分。
理科本科460分、专科362分。
民族工艺美术
文科本科(含藏文)562分。理科藏文本科510分。
音乐学(声乐)
文科本科、专科362分。理科本科、专科352分。
音乐学(器乐)
文科本科409分。理科本科390分。
舞 蹈
文科本科、专科326分。理科本科443分。
播音与主持
文科本科563分,专科523分。理科本科、专科538分。
音乐表演(声乐)
文科普通本科470分,蒙文本科445分,专科438分。
理科本科、专科449分。
音乐表演(器乐)
文科本科、专科464分。理科本科、专科425分。
注:艺术类划线成绩为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福建省
福建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本科:文科文考成绩247分;理科文考成绩216分
专科:文科文考成绩210分;理科文考成绩165分
艺术类省统考专业:本科成绩195分;专科成绩180分
辽宁省
辽宁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本科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文史278分;理工228分
本科表演(京剧表演)专业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文史210分;理工210分
专科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文史180分;理工180分
海南省
海南省2017年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为376分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艺术类普通本科:文科212分,理科239分
内蒙古 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艺术类专业联考本科专科合格分数线公布,具体为:
作曲与作曲艺术理论:本科分数线文化课237分,专业课244分;
舞蹈表演,本科分数线文化课237分,专业课165分,专科分数线文化课160分,专业课156分;
舞蹈学与舞蹈编导,本科分数线文化课237分,专业课158分,专科分数线文化课160分,专业课158分;
表演(二人台表演),本科分数线文化课237分,专业课209分;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本科分数线文化课237分,专业课213分,专科分数线文化课160分,专业课213分;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本科分数线文化课237分,专业课202分;
表演(音乐剧表演),本科分数线文化课237分,专业课20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分数线文化课237分,专业课169分,专科分数线文化课160分,专业课169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蒙语授课),本科分数线文化课237分,专业课249分,专科分数线文化课120分,专业课249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
本科提前批(汉语):文化课:130,专业:从高到低
本科提前批(民语言):数学115,专业:从高到低
高职专科提前批(汉语):文化课:106,专业:从高到低
高职专科提前批(民语言):数学105,专业:从高到低
西藏自治区
西藏2017年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普通生源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录取规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文史类:
本科:少数民族211分,汉族249分。
专科:少数民族134分,汉族174分。
理工类:
本科:少数民族173分,汉族221分。
专科:少数民族135分,汉族168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普通本科:艺术理类207分;艺术文类252分
高职高专:艺术理类126分;艺术文类126分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提前录取艺术本科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文史317分;理工266分
提前录取艺术本科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文史244分;理工204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艺术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文史244分;理工204分
提前录取高职(专科)艺术专业填报志愿资格线:文史200分;理工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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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招主要针对艺术类考试 音乐 美术 体育等 体育单招考试管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 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2008年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主要实行以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试卷由招生院校组织评阅,体育专项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统一的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 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免试条件的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普通高等学校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习的,须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工作的通知》(体科字[2007]271号)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第三条 运动训练专业可按本办法进行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有: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河北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大学、中北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大连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吉林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宁波大学、绍兴文理学院、安徽师范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学院、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烟台大学、聊城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河南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洛阳师范学院、黄河科技学院、江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陕西理工学院、天水师范学院、青海师范大学、石河子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共66所。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可按本办法进行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有: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河北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中央民族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杭州师范学院、阜阳师范学院、集美大学、鲁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菏泽学院、河南大学、郑州大学、洛阳师范学院、黄河科技学院、吉首大学、海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学院共38所。 上述普通高等学校在本办法中统称为招生院校。 第四条 招生院校运动训练专业项目有: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手球、垒球、棒球、曲棍球、游泳(跳水、花样游泳、水球)、赛艇、皮划艇、帆船(帆板)、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举重、柔道、跆拳道、拳击、古典摔跤、自由摔跤、现代五项、铁人三项、自行车、马术、击剑、射击、射箭,滑冰(花样滑冰、速滑、短道速滑)、滑雪(越野、高山、跳台、自由式)、冰球、雪橇、冰壶、冬季两项、雪车、围棋、国际象棋、登山(高山救援)、航海模型、航空模型、飞机跳伞、滑水、摩托艇、蹼泳;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项目有:武术套路、散打。 第五条 本办法招生的对象主要是在役和退役的优秀运动员以及具备第四条所列项目之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后备人才。 第六条 招生院校应当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制订本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内容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专业方向、办学类型、学习形式、招生人数及具体报考条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以及报名时间、地点、联系电话、网址和其它有关事宜。招生院校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简章方可公布,各招生院校必须认真履行招生简章中所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有关承诺。 第七条 报考按本办法招生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应当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备第四条所列项目之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第四条所列项目之一级运动员(含)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第八条 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招生院校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及单招报名工作,冬季项目报名工作应当于1月31日前结束,其他项目的报名工作于4月1日前结束。 第九条 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文化考试定于5月10日、11日(见附件2)进行,体育专项考试原则上于文化考试前七日内进行。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体育专项考试时间的,必须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核准。 冬季项目专项考试应当在1月至3月之间进行,考试具体时间须经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核准。 第十条 招生考试的考点设置必须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批准,并报送当地省级招办备案。体育专项测试考点与文化考试考点必须设在同一城市,招生院校不得擅自增设考点。 第十一条 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招生院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执行。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及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具备一级运动员、一级武士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 第十三条 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新生(含免试),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人数不低于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15%;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新生(含免试),具备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人数不低于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10%。 第十四条 省级招办必须对按本办法招生院校的考试、阅卷及录取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 招生院校按本办法招收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的相关工作必须在6月25日前全部完成。 第十六条 招生院校必须于6月1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的成绩库(见附件3)、录取考生信息库(见附件4)、录取新生名册(见附件7)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办理录取手续后7日内,招生院校必须将录取新生名单、招生计划、招生简章等有关材料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核查备案,备案后的录取新生名单必须在本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同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第十八条 各招生院校应当于录取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对本校招生工作进行自查,并书面上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第十九条 招生院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停止其下一年度招生资格:(一)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新生人数低于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15%的;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收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新生人数低于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10%的;(二)擅自将其他项目纳入本办法进行招生的;(三)擅自将本办法录取的学生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的;(四)擅自扩大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的;(五)擅自招收未达到录取标准考生的;(六)擅自招收专科生的;(七)擅自增设考点的。 第二十条 招生院校在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中,发生重大问题的,将停止其按本办法招生资格。 第二十一条 向拟录取的考生(或已录取的学生)收取国家规定以外费用的,将取消其按本办法招生资格。 第二十二条 招生院校的有关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未涉及到的事项,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学思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全国艺术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总览 单招是怎样的考试方式啊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学思网:www.38087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