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东莞2024年寒假中小学放假时间表 关于做好福建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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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2024年寒假中小学放假时间表
东莞2024年寒假中小学放假时间安排如下:
1. 第一学期:东莞市普通中小学校于2023年9月1日开学(高三年级提前至8月1日开学)。
2. 小学、初中将于2024年1月21日开始放寒假;高中将于2024年1月28日开始放寒假。
3. 第二学期:东莞市普通中小学校将于2024年2月20日开学,并于2024年7月14日开始放暑假。
4. 中职学校、幼儿园的教学安排将参照普通义务教育学校校历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将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规定时间执行。
义务教育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 秋季学期开学:2023年9月1日。
- 期末考试时间:2024年1月14日至20日。
- 寒假开始时间:2024年1月21日。
- 春季学期开学:2024年2月20日。
- 暑假开始时间:2024年7月14日。
普通高中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 秋季学期开学:2023年9月1日。
- 期末考试时间:2024年1月14日至27日。
- 寒假开始时间:2024年1月28日。
- 春季学期开学:2024年2月20日。
- 暑假开始时间:2024年7月14日。
知识拓展:寒假通常是指1-2月份期间的假期。在中国,学校通常将每个学年分为上、下两个学期。上学期从秋季九月份开始,至次年农历腊月初十左右,各学校开始放假,至元宵节后寒假结束。这个时候正处于中国寒冷的冬季,被称为寒假。假期一般持续1个月左右,但在寒冷的中国东北地区及其他高纬度地区,假期有时会多达45天左右,甚至更长。

2024年高职分类(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考试报名
2024年高职分类(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考试报名如下:
1、报考人员(含具有免试录取资格人员,下同)于2023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职分类招考-高职分类招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确认点由县(市、区)确定。报名确认点应设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不得设在培训机构(学校)等。各县(市、区)应于网上报名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本辖区所有报名确认点的名称、受理范围、地址、咨询电话等信息。
学思网
一、高职
高职是指高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高等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以下简称高职教育),是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为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培养人才的使命;同时,高等职业教育也是我国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高层次教育。
二、学校特点
1、学制和学位
高职学制一般为3年或5年,学生毕业后,可以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与本科教育相比,高职教育拥有短时间、高效率的特点,更侧重于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技能。
2、专业设置
高职学校的专业设置通常涵盖多个领域,包括工科、商科、医药卫生、农业、计算机等多个专业领域。每个专业都着重培养学生在特定领域的职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以满足社会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
3、实训与实习
高职教育非常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学生在校期间会有大量的实习和实训机会。通过与企业或实验室等实际场景的接触,学生有机会学习和掌握与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并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操作中。

关于做好福建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学思网(https://www.380871.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关于做好福建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内容。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省属中职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职学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别
中职学考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含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考试3个部分;等级性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中的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
二、考试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2021级、2022级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含高职院校招收的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学生,不含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有升学意愿的学生还需参加等级性考试。
技工院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三、考试组织
(一)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由省里统一组织。
(二)专业技能考试由中职学校负责组织,学校应在2023年10月底前将专业技能考试实施方案,报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备案,省属中职学校报省教育厅备案。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考试内容
(一)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5门课程的考试内容,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闽教考〔2021〕1号)执行。
(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按专业进行,每个专业指定1门考试课程(见附件),考试内容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闽教考〔2021〕1号)执行。
(三)专业技能考试。按专业进行,考试内容以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为依据,由中职学校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
五、考试方式
(一)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1.合格性考试。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4门课程考试合并在一张试卷(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卷I),采取书面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时长90分钟。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采取上机考试方式,考试时长60分钟。
2.等级性考试。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4门课程考试合并在一张试卷(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卷Ⅱ),采取书面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时长60分钟。与合格性考试分卷分场举行。
(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
1.合格性考试。使用专业基础知识卷I,采取书面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时长90分钟。
2.等级性考试。使用专业基础知识卷Ⅱ,采取书面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时长60分钟。与合格性考试分卷分场举行。
(三)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合格性考试,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或应用信息化综合实训平台等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方式、考试时长由中职学校根据实际确定。
六、考试时间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安排在一年级下学期,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德育、语文、数学、英语)、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安排在二年级下学期,专业技能考试安排在三年级上学期。
七、成绩评定与使用
(一)成绩评定
1.合格性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卷I满分值200分,其中德育40分、语文60分、数学60分、英语40分;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值100分。专业基础知识卷I满分值150分。专业技能满分值100分。
合格性考试各个科目根据原始成绩划定5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A、B、C、D、E,原则上A等级约10%,B等级约35%,C等级约30%,D、E等级约25%,其中E等级为不合格、比例不超过5%。合格性考试不合格的(不含缺考),可由中职学校组织补考,补考通过的认定为D等级,仅用于毕业资格认定。补考方案由中职学校报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备案后实施,省属中职学校报省教育厅备案。
2.等级性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卷Ⅱ满分值100分,其中德育20分、语文30分、数学30分、英语20分。专业基础知识卷Ⅱ满分值100分。
对于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生,合格性考试各个科目成绩认定为A等级;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学生,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合格性考试成绩认定为A等级;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的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合格性考试成绩认定为B等级,专业技能合格性考试成绩认定为A等级。技能大赛获奖学生合格性考试成绩等级认定仅作为毕业依据。有升学意愿的技能大赛获奖学生仍需参加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有关升学照顾政策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录取照顾政策执行。
(二)成绩使用
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评估中职学校办学质量重要依据,是中职学生毕业的依据之一。
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考试、等级性考试成绩作为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依据之一。
八、其他事项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和监督,切实做好本地区中职学考组织工作。各中职学校要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条件保障,严格考试纪律,确保中职学考工作顺利开展。
(二)一年制中职学生(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力者起点的)可免于参加中职学考中的公共基础知识合格性考试,但须参加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合格性考试,考试成绩仅作为毕业依据之一。
2020级、2021级中职学生在2021年、2022年合格性考试中缺考的(含未报考的),须参加2023年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毕业依据之一。
(三)有意愿参加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中职学校一年制学生、中职学校2020级学生、技工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须参加2023年中职学考的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考试、等级性考试。
(四)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制”学生,有意愿在完成前三年学业后提前就业的,经高职院校和联办中职学校同意,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可报名同一年级中职学生参加的合格性考试,但不可参加等级性考试。中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且实习考核合格,符合中职学校学生毕业条件的,由所在中职学校颁发中职毕业证书。
(五)前期文件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福建省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一览表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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