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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公立医学院校。开设专业助产、公共卫生管理、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药品生产技术、中药生产与加工、药品经营与管理、中药学、老年服务与管理(注:中药学只招收理科学生)没有口腔医学专业。
2、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的医学院校,有口腔医学专业。 学院设有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与检验学院、师范学院、智能制造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8个教学院(部),学院开设高职高专专业51个。
3、川北医学院
川北医学院是公立医学院校,有口腔医学专业。学校办学基础优良。建有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系等21个学院(系、部);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等21个本科专业,医学影像学为国家级特色建设专业,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学和麻醉学专业为四川省特色专业,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麻醉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为四川省一本招生专业;
4、成都成工科技校卫校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简介:
成都成工科技校卫校创建于1965年,是经四川省政府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一所全日制中学。其前身是成都申钢集团技工学校,成都申钢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是日本申钢工程机械与成都呈贡机械集团的合资企业。是世界500强之一。 学思网
5、四川经济管理卫生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简介
四川经济管理卫生学校于1994年办学,四川经济管理卫生学校是经四川省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一所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四川经济管理卫生学校以升学为中心,提倡中高本贯通衔接,校园面积总达100余亩,集校园、园林、公园“三园”一体的校园环境。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工、理、管、经、文、艺、农等多学科综合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川北医学院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成都成工科技技工学校
参考资料来源: 单招网-四川省经济管理学校寝室宿舍条件与学校食堂环境图片
黑龙江高等护理专科学校分数线 网页链接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Heilongjiang Nursing College),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是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国家首批1+X证书试点院校。
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48年的黑龙江卫生学校;2008年,黑龙江省卫生学校与黑龙江省第二卫生学校、黑龙江省医院附属护士学校合并组建为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3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正式建校。
截至2022年6月,学校有南岗、阿城、江北、北安4个校区,占地总面积61万平方米,下设11个教学单位,开设18个高职专科专业,有教职员工750人,在校学生11599人。
科研成果: 截至2020年12月,学校获得省级优秀教育科研成果40余项,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数量30项,教师个人公开发表论文764篇,其中SCI论文2篇,EI论文1篇,核心期刊166篇。
2018年,学校立项省级课题15项,结题省级课题9项。 学术资源截:至2020年12月,学校图书馆藏书65.92万册,中外文期刊700余种,期刊合订本一万余册,并拥有维普中文科技期刊全文数据库等数字化资源.
质量工程
截至2021年12月,学校有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国家级骨干专业群1个、国家级养老护理示范专业点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省高水平骨干专业1个、省级重点专业6个、省中高职衔接贯通试点专业1个、高本衔接专业1个、省级实训基地8个、仿真模拟实训室150个。
国家级骨干专业:护理
国家级骨干专业群:护理专业群
国家级养老护理示范专业点:护理、老年保健与管理
国家级实训基地:国家级老年护理实训中心
省高水平骨干专业:护理
省级重点专业:口腔医学、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助产
省级实训基地:口腔医学实训基地、省级老年虚拟仿真实训中心
截至2021年12月,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国家卫生行指委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8项
学思网(https://www.380871.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2年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共有南岗校区、阿城校区和江北校区三所校区,共开设了14个专科招生专业,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 学校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272
第六条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七条 毕业证书:
普通专科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八条 学校地址:
南岗校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09号
阿城校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金源路43号
江北校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西八大街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成立由书记孙希昌、校长张晓杰为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校的招生相关工作。
第十条 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与监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招生政策,全面实施“阳光工程”。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2022年招生专业分别是护理(3+2)高本贯通、口腔医学(3+3)高本贯通、护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康复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康复治疗技术、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助产、老年保健与管理、针灸推拿、口腔医学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预防医学、健康管理共20个专业,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一)学校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实施网上远程录取工作。
(二)学校按投档分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按投档分为考生安排专业,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为考生安排专业,专业志愿顺序依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理工类(物理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理综、语文;文史类(历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综、数学。
(三)对教育部及各省(区、市)规定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在调档及安排专业时均予以承认。
(四)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它专业男女不限。
(五)学校对应届生和往届生、男女比例无特殊限制。
(六)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四章 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
(以下简称“高本贯通”试点)
第十三条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黑教职函〔2021〕44号)要求,学校今年继续开展“高本贯通”试点工作。“高本贯通”试点招生对象为省内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经转段考核合格后,以专升本形式录取到对应本科院校继续学习。招生计划以当年省教育厅公布为准。招生专业如下: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护理专业(专科)对接牡丹江医学院护理学专业(本科)。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口腔医学专业(专科)对接牡丹江医学院口腔医学专业(本科)。
第十四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批次为高职提前批次;录取护理(高本贯通)专业学生前三年在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培养,后两年在牡丹江医学院培养;录取口腔医学(高本贯通)专业学生前三年在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培养,后三年在牡丹江医学院培养。
第十五条 “高本贯通”试点专业前三年学费由高职院校按照本校专科同一专业标准收取,护理(高本贯通)专业后两年学费按照本科高校同一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口腔医学(高本贯通)专业后三年学费按照本科高校同一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六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考核转段由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并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向学生公布。考核由本科院校牵头开展,时间一般在第2学年末。考核合格学生由学校在第3学年春季学期办理“专升本”录取手续,完成专科培养方案后,第4学年秋季学期进入本科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再进行本科阶段的“高本贯通”培养,进入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按专科毕业标准继续完成学业;考核合格的学生若自愿退出“高本贯通”培养计划,可转入相同或相近专业按照专科毕业要求继续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前三年为专科学籍,由高职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通过转段考核的学生,以专升本形式进入对接本科院校后转为本科学籍,由本科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培养期间,原则上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第十八条 “高本贯通”试点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前三年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专科毕业证书。转段进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后续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起点”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九条 “高本贯通”试点其他事宜按照《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一)学费标准按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三)学校设有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主导,“贷、助、勤、补、免”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一条 信息公开
学校将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工作体系,全面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进一步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坚决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学校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登录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南岗校区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09号
邮 编:150086
阿城校区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金源路43号
邮 编:150301
江北校区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西八大街
邮 编:150025
咨询电话:0451-53631344 0451-55656245
传 真:0451-53659054
邮 箱:hljhgz@
网 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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