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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19年“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的考试时间提前到1月5日、6日,与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同期进行,同时明确了2019年我省将继续开展“中职升本科”试点工作,在韶关学院、韩山师范学院、嘉应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等4所应用型本科高校的5个本科专业招收对口专业中职毕业生。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是我省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报考人数、录取人数最多的招生形式,该考试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期进行,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获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中职毕业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均可报考。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但报名参加2019年1月份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请选择“已报名未取得证书”。录取时,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考生,无法录取。
为体现对中职毕业生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的考核选拔,考试科目包括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和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其中,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种类共16种,包括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考核和颁发的电工证书、电子证书、机械证书、土木工程证书、化学证书、旅游证书、会计证书、教育基础综合证书、生物技术基础证书、美术基础证书、音乐综合证书、体育技能证书、护理证书、烹饪证书,以及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和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证书。中职毕业生报考本科层次院校,须在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基础上,获得招生院校专业相应要求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就读中职专业与高校招生专业对口,并参加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2019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学校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改革:
一是2019年全省统一文化科目的考试时间提前到1月5日、6日,与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同期进行。
二是增加护理、烹饪专业技能证书考试,分别对应护理类和烹饪类高职专业,现有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种类共达到16种。
三是调整了“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专业对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要求。各高校可参照《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及高职招生专业对照表》(见粤招办普〔2018〕63号文附件),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和各专业学习情况,提出各招生专业的具体证书要求,并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向社会公布。
四是进一步完善本科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录取办法。除“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外,考试科目增加了职业技能测试,在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前由本科院校自行组织。调整了本科批次志愿设置,本科院校批次由2018年的1个平行志愿组3个院校志愿调整为设置2个顺序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录取时遵循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在本科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对口专业、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根据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五是调整招生录取工作的时间安排。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时间提前后,成绩公布时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招生录取等工作时间均相应提前。
省招生办提醒考生要抓紧时间、提前备考。考试成绩发布、填报志愿时间、招生录取安排将适时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ID:gdsksy)、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eeagd.com.cn)及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www.eesc.com.cn)向社会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留意相关信息。
附:2019年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问答
问:普通高校招收中职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下称“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对象有哪些?
答:符合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获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普通高中在校生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问:怎样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
答:2019年“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10日,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期进行,并实行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确认制度。具体报名安排详见省招委《关于做好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5号)。
问:“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有哪些?
答: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是中职毕业生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资格条件,证书种类包括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考核和颁发的电工证书、电子证书、机械证书、土木工程证书、化学证书、旅游证书、会计证书、教育基础综合证书、生物技术基础证书、美术基础证书、音乐综合证书、体育技能证书、护理证书、烹饪证书,以及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和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证书。
问:没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但是已报名参加2018年12月-2019年1月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生,可以报考2019年“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吗?
答:可先参加报名。考生需在高考报名系统中选择“已报名未取得证书”。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后,需在填报志愿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地市招生办(考试中心)办理证书确认手续。
问:“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要如何填报志愿?
答:2019年我省继续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3月中旬,具体时间以省招办公布的文件为准。
志愿填报设本科院校及专科院校两个批次,本科院校批次和专科批次填报志愿同时进行。本科院校批次设2个顺序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专科批次设6个平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问:“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专业对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有何要求?
答:2019年“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专业对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由各高校参照《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及高职招生专业对照表》(见粤招办普〔2018〕63号文附件),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和各专业学习情况,提出各招生专业的具体证书要求,并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予以公布。
问: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考生何时体检?
答: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考生,体检时间、要求均与普通高考考生相同,请考生关注地市招生办(考试中心)及学校相关通知要求。
问:2019年有哪些本科院校及专业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
答:2019年我省共有4所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分别是韶关学院、韩山师范学院、嘉应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招生专业共有5个,分别是护理学、车辆工程、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烹饪与营养教育。
问:中职毕业生报考本科院校,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中职毕业生报考本科院校,需符合4个条件,一是中职就读专业对口;二是符合相应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三是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达到本科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四是报名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且测试成绩合格。
问:报考本科院校的中职毕业生如何参加院校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测试?
答:各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本科院校开展职业技能测试安排如下:2月上旬,院校公布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及职业技能考核大纲。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公布后,符合本科院校报考条件的中职毕业生,报名参加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3月上旬,本科批次院校向省招办报送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名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及综合成绩;3月中旬,考生填报志愿。
问:本科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是如何进行投档录取的?
答:本科批次院校遵循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在本科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对口专业、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按照5:4:1的权重(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等级折算成绩占10%)合成总分(满分450分),择优录取。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等级折算成绩占总分的10%即45分,证书等级要求及折算方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研究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问:专科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是如何进行投档录取的?
答:专科批次院校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在专科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按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和相关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择优录取。
问:若因填报志愿有误,考生没有被招生院校录取怎么办?
答:录取结束后,对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省招生办将组织有缺额的院校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请考生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填报征集志愿,增加被高校录取的机会。
日前,《关于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粤考院函〔2018〕173号)印发,《通知》明确了2019年我省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称学考)的工作安排。关于2019年广东学考报考的详细事项,赶快来看看吧。
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长
2019年1月和6月各安排1次学考,考试时间分别是1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和6月9日(星期日)。1月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9科,6月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6科。除语文科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外,其余各科考试时长均为90分钟。
报名时间
(一)1月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在2018年11月12-17日。
(二)6月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在2019年4月16-25日。
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1月考试,接受我省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下同)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报名参加规定科目的考试,其中语文、数学和英语3科作为高职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分类招生录取依据(包括依据学考成绩录取和自主招生两种招生类型,具体办法另文通知),由考生自愿选择报考,其他科目由考生根据自己参加高考意愿及原有学考科目成绩情况选择报考。
6月考试,接受我省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二年级学生及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报名参加规定科目的考试。
(二)广东省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相应年级,但未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可报名参加我省相应科目的学考。
(三)广东省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相应年级,拟在我省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和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含高职类面对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等各类单考单招)的,须按规定报名参加我省相关科目的学考。 学思网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
3.高中阶段教育在校一年级学生;
4.从2019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提前到1月份进行,报考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的中职毕业生不得报考1月份进行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公布和使用
(一)成绩公布
1月考试成绩在2月下旬公布,6月考试成绩在7月中旬公布。
(二)成绩使用
1.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科目考试成绩使用。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粤教考〔2008〕28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具备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可以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资格条件和相关专业录取的依据之一。同时,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号)本科批次合并的有关精神,本科批次文科、理科类专业三科普通高中学考科目成绩等级要求统一调整为2C及以上。
2.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考试成绩使用。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增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通知》(粤教考〔2016〕6号),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考试成绩可以作为:
(1)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主要依据。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学考成绩,作为高职院校当年分类招生(含自主招生)录取“文化素质”的成绩依据,成绩当年有效。高职院校的相关录取办法详见《关于做好2019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2)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学考成绩也可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同等学力认定科目成绩的主要依据之一,成绩长期有效。
3.广东省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取得的由省级教育或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学考(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学成绩,按规定办理成绩转入手续后,我省予以认可,可作为当年及以后普通高校录取的依据。在外省取得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学考成绩,按规定办理成绩转入手续后,我省予以认可,但只能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同等学力认定的相应科目成绩,不能作为当年及以后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的依据。
4.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规定在我省参加高考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随迁子女,参加2019年学考所取得的成绩,按我省有关规定使用。其他非广东省户籍考生,在我省参加学考取得的成绩如何使用,由其户籍所在地的省招生委员会确定。
学思网(https://www.380871.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广东高考政策的相关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广东高考政策的主要内容为:(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类型。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是高职院校春季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夏季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2、合格性考试科目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3、考试内容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选择性考试范围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2018、2019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的选择性考试范围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限定性选修内容。4、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如报名参加夏季高考,须按要求参加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其对应科目的选择性考试。具有高中同等学力的人员报名参加夏季高考,须按要求参加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5、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合格性考试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其中,语文、数学、英语3门合格性考试科目安排在每年1月开考1次;参加统一高考考生,可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英语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非英语语种的外语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可使用高考时对应语种的科目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合格性考试科目每年考2次,安排在1月和6月开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合格性考试科目由各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科目考试结束后开考,仅限当年我省夏季高考的考生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6、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分数)呈现,等级(分数)作为春季高考招生录取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物理、历史科目以卷面分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以等级分呈现。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当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