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4 17:07:37 | 学思网
2022年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 校招 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医学高等 专科学校 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招生,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开展招生工作。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 考试 并填报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志愿 的考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国标代码:14222 ,在陕招生代码:8148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主管部门: 陕西 省教育厅
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证 书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 毕业 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设有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基础部、思政部、 体育 部等8个教学单位,开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14个专业。形成了医疗卫生服务、健康养老服务、药品技术与服务3大专业特色鲜明的专业集群。学校先后被确定为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和“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陕西省普通高校“ 双一流 ”建设单位。
学校的医学实验实训中心有各类专业实验实训室(基地)240余个,同时建有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的人体生命科学馆和医学文化馆。各类实验设备8000余台/套,标本2600余件,一次可容纳6000余人同时开展实验实训。自有一所直属附属医院和两所校企合作的非隶属附属医院,百余所教学医院和校外 实习 基地。深化了“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 就业 、合作发展”的校院(企)合作办学机制,形成了从课堂实验、临床见习、仿真实训,到顶岗实习的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学校直属附属医院——西安医专附属医院位于校园西侧,占地约300余亩,一期设置床位1200张,环境优雅,设备先进,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综合医院。为学校学生见习、实习、就业提供了可靠保障。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全程负责 毕业生 的就业指导、就业安置、就业跟踪等服务工作。学校通过拓宽国内外就业市场、“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校园 招聘 会、以实习带动就业等方式方法,有效地促进了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历届毕业生 就业率 一直保持在90%以上。已累计为全国各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医药 企事业单位输送了三万余名素质高、技术好、业务精的医药卫生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工作过程中各重大事项。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编制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和日常招生咨询接待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七条 招生计划:学校拟面向陕西、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四川 、 重庆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安徽 、 江西 、 河南 、 湖北 、 广西 、 贵州 、 云南 1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的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省级教育部门公布为准。
第八条 招生专业:药品经营与管理、临床医学、临床医学(3+2国家卓越医生培养项目)、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养生保健、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具体的招生专业以各省省级教育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各生源省份招生录取政策。
第十条 录取考生时调档比例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我校认可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 高考 加分优惠政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各省相关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我校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即按照考生的进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满足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如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对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且所报专业志愿均已满额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与计划数出现不均衡时,在与生源地省(市)级招生部门协调取得同意后,将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十五条 我校录取时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不做限制,入校后各专业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身体不符合报考专业 学习 要求的考生,录取时可对专业给予调剂或退档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七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以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 学费 减免、生活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 新生 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1、国家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为8000元/学年。
2、国家 励志 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标准为5000元/学年。
3、国家助学金:一般贫困2800元/学年,特困3800元/学年。
4、校内奖学金:一等3000 元/学年;二等2000元/学年;三等1500元/学年。
5、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最高补偿金额为12000元/学年。
6、助学贷款: 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12000元的助学贷款。
7、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不同岗位发放报酬。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在报到前向我校招生办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履行请假手续且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对患有精神类疾病、较为严重的心脑血管类疾病、癫痫、色盲、色弱、较为严重的肝肾疾病等不适合在医疗机构工作的疾病,学校将按规定调整其录取的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 的参考,不作为我校录取的承诺。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1483333、81484908、81483120
传真:029-81483216
学校网站:
招生网站:
学校地址:西安市鄠邑区纬五路1号
邮编:710309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4月28日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信息
学校名称: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945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条 一般专业招生
在陕西省招生代号:8119
在其它省份招生代号以当地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学 制:三年
颁发证书:教育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
在陕西省招生代号:9381
外 方: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亚历山大一世皇帝交通大学 学思网
学 制:三年
颁发证书: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学校简介: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6年,是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陕西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陕西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学校积极服务行业企业和区域经济建设,与全国70多家铁路单位及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是中国铁路西安局、郑州局、西安地铁公司共建单位,西安地铁公司、西咸轨道公司人才培养基地,形成了畅通的就业渠道。学校依托行业、面向社会,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之路,紧抓区域经济和轨道交通建设蓬勃发展带来的难得机遇,向着建设“特色鲜明、省内示范、行业领先、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职院校目标奋进!
第六条 学校地址:
港务校区(本部):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396号 邮编:710026
自强校区:西安市莲湖区自强西路133号 邮编:710014
临潼校区:西安市临潼区西关正街5号 邮编:710600
龙首校区:西安市新城区拾翠路副189号 邮编:710016
咨询电话:029-81610011 029-81610033
传 真:029-88092196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领导、纪委、工会、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学生处、计划财务处等部门和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
第八条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各省级招考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招生委员会决定。组织进行招生宣传、咨询和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由于本院条件所限,学生入学后外语语种为英语(一般专业)或俄语(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请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办法,按生源地省招办规定执行。安排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校按照投档成绩结合体检结论等情况调剂录取,直至录取满额;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且录取专业满额做退档处理。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招生单独设置学校招生代号,录取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只招收有志愿的考生。招生代码、专业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500101H
铁道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500105H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中外合作办学)
500106H
铁道车辆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500107H
铁道供电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500112H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第十五条 对于实行“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明确规定的录取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择优录取。
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八条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3800元/生?年,一般困难2800元/生?年,退役士兵3300元/生?年;学校助学金:一等1000元/生?年,二等800元/生?年。此外,还有学校“创先争优”、“双十学习竞赛”及校外竞赛奖学金。
第十九条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第二十条 学院勤工助学:学院根据需要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按规定计酬发放。
第二十一条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已录取的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考生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如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由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学思网(https://www.380871.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4年陕西高职单招政策有哪些变化?的相关内容。
2024年陕西省单招政策的具体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招生对象扩大:从2024年开始,陕西省的单招政策可能会扩大招生对象,不仅限于省内高中毕业生,还将扩大到省外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这一变化将进一步扩大单招的覆盖面,为更多学生提供升学机会。
考核方式改革:在考试科目方面,陕西省2024年单招将进行重大调整。除了保留传统的文化课考试外,还将增加专业技能测试,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此外,对于中职毕业生,还将增设职业适应性测试,以评估其职业倾向和岗位适应能力。
录取方式优化:2024年单招的录取方式将更加灵活。在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高校将根据考生的不同情况采取多元化的录取方式,如综合素质评价录取、优先录取等。这将为考生提供更多的录取机会和选择。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基于一些公开信息和可能的政策变化进行的推测,具体的政策内容还需要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官方文件或相关通知为准。